代表會該公開什麼,公開多久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鄉(鎮、市)民代表會的議事資料有三種。請特別注意條文用的動詞——法規要求的不是「保存」,而是「公開於網站」:
「會議應製作會議紀錄,除考察及現勘外,並應製作議事錄,且分別於會議後一個月內及六個月內,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原文照錄)
- 會議紀錄:會議後 1 個月內上網,並須持續公開於網站至少 5 年。
- 議事錄:(考察及現勘除外)會議後 6 個月內上網,並須持續公開於網站至少 5 年。
- 會議錄音檔:大會及小組會議應全程錄音,會議後 10 日內上網,並須持續公開於網站至少 5 年。
來源: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最後修正:民國115年6月12日)
四年份議事錄,搬家搬丟了
- 缺了哪些:屏東市民代表會第十九屆第五至八次定期會議事錄(含第十二至二十次臨時會議事錄),會議約在民國 110 至 111 年間,目前在官網上查不到。
- 不是檔案不存在:依網際網路檔案館(Wayback Machine)2024 年 4 月 17 日對該會舊官網(www.ptcr.gov.tw)的存檔,上開議事錄當時全都完整公開在線上。研判是民國 114 年 12 月網站遷移到縣府平台時漏未轉移。
- 連縣府的監督頁面也失效了: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設有「各代表會議事透明專區」,其中「屏東市」一欄至今仍連結到已停止服務的舊網域 www.ptcr.gov.tw——該網址在 2026 年 8 月 17 日實測已完全無法連線。用來監督的專區,自己的連結壞了卻沒人發現。
但也不是「本來就會這樣」
我另外抽查了幾個代表會做對照,結果是:這在屏東縣是普遍現象,但同樣是屏東縣,隔壁的恆春鎮就做得到。
- 屏東縣潮州鎮民代表會:議事錄最早只回溯到第 22 屆第 1 次定期大會(民國 112 年 10 月),同期資料同樣查不到。
- 屏東縣內埔鄉民代表會:議事錄只有第 22 屆,同期資料同樣查不到。
- 屏東縣恆春鎮民代表會(縣內對照組):第 21 屆議事錄從民國 108 年 4 月就開始公開,八次定期會與約二十次臨時會,一路完整到今天,比查證的 109 至 111 年窗口還早了一整年。同一個屏東縣、同樣是鎮級代表會,證明這件事做得到,差別只在有沒有人查。
- 彰化縣和美鎮民代表會(跨縣佐證):第 21 屆(民國 109 至 111 年)的八次定期會與約二十次臨時會議事錄,至今完整公開在線上。證明這件事做得到,差別只在有沒有人查。
因為根本沒有人在查
內政部每年公布「地方議會議事透明落實情形一覽表」,查核大會是否開放旁聽、有無直播、會議紀錄與議事錄是否公開等項目。最新一版(114 年)所有受查機關全部達標。
但這份查核表只涵蓋 22 個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完全不含鄉(鎮、市)民代表會。全國三百多個代表會這一層,沒有任何全國性的透明度查核機制。
代表會的人力與資訊量能本來就比議會薄弱,最需要提醒與盤點的一層,反而是完全的空白。這才是四年份資料能悄悄消失、而且消失了兩年多都沒人發現的真正原因。
臨時會的次數與天數
《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4項規定,鄉(鎮、市)民代表會臨時會「每次不得超過三日,每十二個月不得多於五次」。
我從公開的議事錄逐次點名紀錄還原真實開會日期後發現,第 20 屆第 5 至 10 次臨時會集中在民國 112 年 11 月 28 日至 113 年 9 月 30 日之間,約十個月內召開了六次;而且每一次都剛好用滿三日上限,即使該次會議的議案只有一件左右,也一樣排滿三天。
怎麼改
① 議事資料搬家不掉件
代表會網站改版或搬遷時,應提交「資料轉移清冊」,逐項核對法定應公開資料有無遺漏;並每年做一次議事資料上網與保存的自我盤點,結果送縣政府彙整公布。網站改版是可預期的行政作業,不該讓依法公開中的資料在過程中蒸發。
② 臨時會要說得出理由
臨時會召開前,應公告召開事由與議案清單;會後公開實際使用日數與議決結果。法律給了三日上限,是上限不是配額——用幾天、為什麼要用,市民有權知道。
③ 把代表會納入中央查核
推動內政部將鄉(鎮、市)民代表會納入每年公布的「議事透明落實情形一覽表」查核範圍,或另訂代表會層級的查核機制並定期公布。這是一個中央做得到、成本不高、而且能一次解決全國同類問題的作法。
選舉資訊也有同樣的問題
議事資料查不到,是當選之後的事。投票之前也有一樣的缺口——選舉公報上只有學歷、經歷、政見三欄,其餘一律不寫。
台灣前進做了一個網站,把 2026 年縣市議員(另附縣市長)參選人的刑事案件紀錄整理出來,分成有罪判決、檢方起訴案件、民事當選無效、酒駕、家族接棒五類。資料來自司法院裁判書與具名新聞報導等公開資料,本來就查得到,只是散在各處。
另外要說明的是:該網站涵蓋的是縣市議員與縣市長,不含鄉鎮市民代表,所以我自己這一層——包括我在內——這個網站沒有做到。代表會審的是一個市的年度預算(屏東市 115 年度歲出 13.6 億),我認為這個層級理當同樣被檢視,不該因為層級較小就默認不用被看。
FAQ
Q:代表會的議事資料依法要公開多久?
A:會議紀錄會後 1 個月內上網、議事錄會後 6 個月內上網、錄音檔會後 10 日內上網,三者都要公開於網站至少 5 年——條文寫的是「公開於網站」而不是「保存」,也就是要持續掛在網站上讓人查得到,不是存檔起來就算數。所以民國 110 年以後的資料,現在都還在法定期間內。
Q:屏東市民代表會的議事錄發生什麼事?
A:第 19 屆第 5 至 8 次定期會議事錄(含第 12 至 20 次臨時會)目前查不到。網路存檔顯示 2024 年 4 月時這些資料都還在舊官網上,研判是 114 年 12 月網站遷移時漏未轉移,不是檔案不存在。
Q:這是屏東特有的問題嗎?
A:抽查顯示屏東縣的潮州鎮、內埔鄉也有同樣情形,但同樣屏東縣的恆春鎮(還有彰化縣和美鎮)同期資料完整保留。所以不是「舊資料本來就會掉」,而是有沒有人查的差別。
Q:中央有在查代表會的議事透明嗎?
A:沒有。內政部每年公布的議事透明一覽表只查 22 個縣市議會,不含鄉鎮市民代表會。這是我主張要補上的破口。
-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地方制度法第34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鄉鎮市區代表會專區(歷年議事透明落實情形一覽表)
- 屏東縣政府・各代表會議事透明專區
- Wayback Machine・屏東市民代表會舊官網 2024-04-17 存檔
- 屏東市民代表會官網議事錄 PDF(第20屆第2、3、5、6次定期會逐次點名紀錄)
- 潮州鎮、內埔鄉、恆春鎮、和美鎮民代表會議事錄專區(查證日期 2026-08-17/恆春鎮補查 2026-08-18,連結見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