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子昂的採購案研究
錢花得合理嗎?
- 月刊印製案:依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決標資料,屏東市政月刊印製案近7屆中有5屆由同一家印刷廠得標,累計決標金額逾331萬元,橫跨三任市長任期。
- 禮贈品採購:周佳琪市長任內多件禮贈品/印刷類採購案,決標價與底價分毫不差(如元旦毛巾76.8萬元、形象月曆35.8萬元等),對照同性質月刊案仍有議價空間,主張應公開比價與議價過程紀錄。
- 資料性質:以上為游子昂競選辦公室自行彙整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決標資料所得的分析結論,非官方調查結果;如公所提出不同說明,將併陳更新。
歷史案件澄清
與過去貪污案的區別
市代會特別費核銷弊案(已判刑定讞,與採購發包案無關)
屏東市代會前後任主席林恊松、蕭國亮涉貪污案(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702號),手法是以不實單據核銷主席特別費、禮品支出等;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林恊松有期徒刑6年10月、蕭國亮維持4年2月,均已判刑定讞。此案與本頁討論的市公所對外採購發包案是兩件不同性質的案子,本頁不做關聯性指控。
財政紀律主張
支出承諾,要先講財源
游子昂主張,任何加碼支出(無論是消費券、津貼或福利政策)都必須同步說明財源,反對「先宣布發放、財源之後再想辦法」的操作模式;他以自身財務查核背景強調,預算審查的重點不是要不要花錢,而是「錢花在哪裡、花得是否有效」要能被市民看懂並問責。
案例:從「兒少未來帳戶」看同一套邏輯
2026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兒少未來帳戶」,讓每位0–18歲兒少可累計請領114萬元,第一年預算估達2,162億元,較原有兒少津貼多支出311億元,且財源未同步入法,行政院因此研議不副署或聲請釋憲。游子昂公開表示:支持把資源花在孩子身上,但支出承諾必須有對應財源,這與他審查屏東市公所預算的立場一致——中央若被迫硬擠財源,最先被壓縮的往往是地方補助款與社福移轉支付,屏東市的道路、公園、社福預算都在同一個池子裡分配。
常見問答
FAQ
Q:游子昂在屏東市公所採購監督上發現了什麼?
A:月刊印製案7屆5屆同一家得標、多件禮贈品採購決標價與底價分毫不差,主張公開議價紀錄。
Q:游子昂如何看待財政紀律?
A:任何支出承諾都要有對應財源,反對先發後補;預算審查要讓市民看懂錢花在哪裡。
Q:屏東市代會過去的貪污案是否與本頁採購案有關?
A:無關。市代會特別費核銷弊案已判刑定讞,是不同性質的另一件案子,本頁採購案分析不涉及該案指控。
Q:游子昂對中央的「兒少未來帳戶」有什麼看法?
A:支持把資源投入兒少,但主張支出承諾要有對應財源;他認為中央若硬擠財源,最先被壓縮的會是地方補助款與社福移轉支付,屏東首當其衝。
資料來源
- 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決標資料(游子昂競選辦公室彙整)
- 屏東市代會前後任主席涉貪判刑定讞|中央社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702號新聞稿|司法院
- 兒少未來帳戶三讀通過|ETtoday(2026-07-24)
- 財源爭議報導|聯合報(2026-07-26)